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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年前,为了结婚,他们和法律开了个“玩笑”,偷梁换柱地丈夫用哥哥名字办理了结婚证;17年后,当他们感情破裂想要摆脱这段婚姻的时候,却被法律撞了一下“腰”。8月4日,湖南长沙县北山镇西湖村的朱建平和丈夫江海泉分居已经快两年了,为了断绝十七年的夫妻关系,她跑当地民政办不下十几次,但至今办不了离婚手续。

  原来,17年前,朱建平(岳阳市平江县人)和长沙县北山镇西湖村村民江海泉相识了,虽然江海泉要比朱建平小3岁,但是两人一见面就产生了好感并迅速确立恋爱关系。1989年4月,两人准备办理结婚手续。但当时江海泉还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几个兄弟一商量,就偷梁换柱地让江海泉用三哥江明刚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证。但结婚证上的照片用的是江海泉的。

  据朱建平回忆,当发现结婚证上男方的姓名并不是自己的丈夫时,心里也曾闪过些许不快,但经过江海泉解释,她很快释然了。结婚一年后,两人生下了一个儿子,除了耕田种地外,江海泉还跑跑货运的生意。家里有了积蓄后盖起了一栋两层小楼,日子过得似乎越来越有滋味。可两人性格上的差异却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影响到彼此的感情,2005年底,江海泉终于离家和另外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

  2005年底,江海泉和朱建平来到北山镇民政办协议离婚,然而当民政办的工作人员看到他们的结婚证时却突然发现了结婚证上的“秘密”,表示处理不了这样的离婚事宜。“这是一张无效的结婚证,民政部门办不了离婚手续。必须上诉到法院才能申请撤销。”北山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说。

  这张无效的结婚证也让丈夫的三哥江明刚苦恼万分。当时为了成全弟弟的婚事,和弟弟长得相像的江明刚好心帮了弟弟。后来江明刚招郎到邻村,又顺利地办到了结婚证,从而一人拥有了两张结婚证。弟弟和弟媳闹离婚后,当地的民政部门得知这件事,没收了他与妻子的结婚证。他不仅有了重婚的嫌疑,并且一个多月前,他的妻子得知了此事后和他大吵一场并离家出走。

  就这样,江海泉和朱建平想离婚却离不了,江明刚拥有两张结婚证却面临孤身一人的结局。为了走出这个让3个人都进退两难的困局,2005年,江海泉和朱建平聘请律师,向北山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但北山法庭没有受理。

  “朱建平结婚证上的老公和现实中的老公并不是同一个人,必须首先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撤销北山镇政府颁发的结婚证,然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解除和她现实中的老公的事实婚姻。而行政诉讼必须到长沙县法院才能受理。”北山法庭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他表示,朱建平可到长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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