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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那么父母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双方协商更换抚养权可以吗

  1、父母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的,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1、其一,孩子的年龄。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2、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8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4、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案例:

  【案件回顾】

  廖某某与李某某婚后于2006年×月××日生育儿子李某乙。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1年2月21日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由某某抚养。

  离婚后,李某某将儿子托付给爷爷奶奶抚养而居住于外地。廖某某探望孩子时发现孩子营养不良,遂要求李某某亲自照顾孩子但其未允诺。

  廖某某于2011年7月27日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抚养照料,对孩子生活尽心尽力,孩子身体渐渐好起来。廖某某认为,李某某无力照料抚养儿子,对儿子成长不利,且儿子事实已经由原告抚养四年,随原告生活较利。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未果,廖某某遂于2015年请求法院判决儿子李某乙由原告抚养。

  【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中虽约定婚生子李某乙由被告抚养,但原告离婚后不久就将李某乙带在身边亲自抚养至今。现被告的父亲虽表示愿意且要求协助被告抚养孙子,但被告长年在外务工,不能亲自照顾儿子的生活和学习,祖父母的协助照顾并不优于父母的亲自抚养,加之李某乙实际上已经随原告生活、学习多年,故判由原告抚养较利于其身心成长。

  故,判决:一、原告廖某与被告李某甲的婚生子李某乙由原告廖某抚养。二、被告李某甲依法享有对其子李某乙的探视权,原告廖某在被告提出探视其子时应当予以配合。

  对孩子的抚育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

  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应准许。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父母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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